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关于开展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强执法 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
二、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履行作业审批制度;
3.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
4.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5.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6.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实施应急演练;
7.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8.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电器是否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
9.作业人员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或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0.委托分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分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相关要求
各在建项目开展立即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各县区于11月26日前对所监管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和报送《有限空间摸排统计表》,并于12月20日前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项目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和报送《有限空间排查项目清单》。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筑牢工地安全防线。
附件1.有限空间项目摸排统计表
2.有限空间排查项目清单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