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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的意见
作者:秘书处摘录    日期:2023-09-09    阅读:389

皖市监个私〔2021〕2号


各市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市场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市场监管局: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是把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小个专”党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建工作会议部署,深刻认识“小个专”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以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为根本,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促进发展为目标,持续强基础、抓重点、创品牌、促成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小个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做出新的贡献。

  2.目标任务。

  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着重抓好“小个专”综合党委、党建工作指导站和个民协会建设。加强工作保障,确保人员、机构、经费等落实到位。

  “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在抓好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覆盖工作质量和实效,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

  党建工作规范有序。不断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小个专”党建工作质量。

  “两个作用”充分发挥。扎实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持续提升“小个专”党建“两个覆盖”质量

  3.完善基础数据。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下,结合登记注册、年报、日常监管等工作,开展实地摸排,准确掌握“小个专”党组织、党员数量和党建工作情况,分级分层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基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结合修订后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进一步摸清、完善工作底数,汇总并报送本地区相关情况。

  4.促进“两个覆盖”提质增效。坚持“量质并举”,注重质量优先,结合“小个专”特点,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等原则建立党组织,通过单独建、联合建、依托建、行业建等形式推动“小个专”党组织建起来、强起来。突出抓牢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圈、创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小个专”党建覆盖,注重在有形覆盖的基础上推进有效覆盖,实现从“覆盖到”向“覆盖好”提升。

  5.加强规范化建设。巩固“小个专”党建工作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成果,出台《安徽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规范指引(试行)》,指导“小个专”党组织遵章管理、按规操作,入轨运行、有序推进。各地以规范指引为统领,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制度建设。

  三、持续健全“小个专”党建工作体系

  6.进一步加强综合党委建设。选优配强党委班子成员,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谋划,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探索直接领导和管理一批“小个专”党组织。

  7.加强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依托基层市场监管所建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逐步实现“一所一站”,夯实基层工作组织基础,强化对“小个专”党组织日常工作的指导规范,做好联系服务、指导协调、促进发展等工作。指导“小个专”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强化活动阵地建设。

  8.发挥各级个民协会积极作用。落实协会政治建会宗旨,聚焦会员群体推动组织建设,分类做好自身成立、依托成立、推动“小个专”会员成立党组织等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力量

  9.强化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至少配备1名党员干部专门负责“小个专”党建工作,并在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小个专”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10.强化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导“小个专”党组织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引导鼓励“小个专”党员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经营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可向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择优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

  11.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采取党委组织部门统一派遣、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参与派遣等方式,从市场监管部门在职或退休党员中,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熟、服务意识强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小个专”开展党建工作。

  五、做好“小个专”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12.加大党员发展力度。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坚持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将“小个专”中的优秀人士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对“小个专”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指标不足、党员关系转接困难等问题帮助指导解决。

  13.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指导“小个专”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感召力。充分利用“网络党支部”、党建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加强“智慧党建”,增强党组织活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14.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指导“小个专”党组织深入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活动,采取“电话+微信+走访”等方式,找出流动党员并纳入工作对象。按照“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方式,做好流动党员纳入经营所在地党组织的同等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推动打造“小个专”党建品牌

  15.深化创建活动。持续打造“三亮”政治品牌,通过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及示范街(区)、“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创建等活动,引导广大“小个专”争当“诚信守法经营户”“市场秩序维护者”,促进创建活动全面提档升级。

  16.打造党建品牌。聚焦推动“小个专”高质量发展主题,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品牌意识,大力实施“一地一品”“一企(一户、一市场)一品”党建品牌建设计划,打造一批在全省叫得响、在全国知名度高的“小个专”党建工作“安徽样板”。

  17.强化典型带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采取现场观摩、典型宣讲、视频展示等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主题宣讲活动。梳理工作亮点、挖掘特色经验、提炼典型做法,加强交流宣传、推广工作成果、发挥示范作用,扩大“小个专”党建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七、抓好“小个专”党建联系点和示范点工作

  18.健全党建联系点。完善“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小个专”综合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1—2个“小个专”党组织作为党建联系点。深入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活动,了解“小个专”生产经营动态,帮助解决党建工作和经营发展中的难题。

  19.建优党建示范点。坚持好中选优,按照每年20个左右的目标,利用5年时间创建100个左右省级“小个专”党组织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确保示范点质量,切实发挥标杆作用。

  八、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20.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大力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党组(党委)要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接受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将“小个专”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21.深化学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指导“小个专”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好党内主题教育。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省市场监管局每年对“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骨干及党建联系点、示范点负责人进行示范培训,逐步建立“党建骨干库”;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筹下抓好培训轮训。

  22.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市、县(市、区)“小个专”综合党委每年向上级综合党委述职,上级综合党委对下级综合党委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研,改进工作作风,根据市场环境和市场主体变化规律把握“小个专”党建工作规律,推动“小个专”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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